近日,福建省政府办公厅印发《巩固拓展经济向好势头的一揽子政策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政策措施》)。《政策措施》提出,要积极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和省两会部署,深入实施“深学争优、敢为争先、实干争效”行动,加大引导资金对困难行业支持力度,激励市场主体增产增效,助力文化和旅游产业加快恢复发展,努力推动实现一季度开门红、二季度增长稳、三季度势头强、四季度成效好。
《政策措施》提出,2023年度省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要重点支持各地打造一批主题鲜明、产业融合度高、品牌效应显著、具有地方特色和示范效应的文化和旅游项目,促进受新冠疫情影响较大的文化和旅游产业恢复发展。今年4月1日(含当日)以后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,可申请暂缓交纳保证金。享受暂退或暂缓交纳保证金政策的旅行社,补足保证金期限延长至2024年3月31日。
《政策措施》提出,积极吸引外省游客入闽,对年内组织接待入闽过夜团队游客的旅行社给予奖励,每人每晚奖励20元,每个团队游客连续住宿两晚以上累积计算奖励,每团每人次奖励金额最高为60元,每家旅行社奖励总额不超过100万元。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将符合规定举办的工会活动、会展活动等委托旅行社组织实施,在规定标准和限额内凭旅行社发票报销。
《政策措施》还提出,鼓励相关地市对航空公司新开通国内定期客运航线给予资金补助,省级财政资金对武夷山、沙县、冠豸山支线机场,给予每年每个机场不超过3000万元的航班航线补助。深化“全闽乐购”促消费活动,持续举办福品博览会,支持“万福”商城等线上展销,推动各地组织开展线上线下主题促消费活动,进一步推动“福品供全球,全球享福品”,推动文化和旅游消费复苏回暖。
© 版权声明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