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京3月6日电(记者 赵方园)随着“健康中国2030”战略推进,大量创新*特别是国家谈判*品快速上市惠及患者。然而,创新*进入医疗机构仍面临“最后一公里”的落地难题。
今年全国两会期间,全国政协委员、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主任医师赵宏重点关注创新*的可及性问题。在接受采访时,赵宏表示,要激发公立医院处方积极性,让医院“有收入、有激励”,让创新*发展红利真正落到患者身上。
为什么创新*“进了医保却进不了医院”?赵宏分析,这背后存在多重现实因素。
一方面,创新*多为生物制品,采购成本高,且需要冷链储存、基因检测、用*监测等复杂管理,在*品零加成政策下,导致创新*一入院就成为医院的成本负担。
另一方面,在DRG/DIP(按病组/病种分值的医保支付方式)支付方式改革下,一旦使用量增加,容易推高治疗费用、导致医保额度超标,超支部分需由医院自行承担。为保“财务安全”,医院不得不对创新*的使用加以限制。
此外,当前我国公立医院补偿主要依赖医保基金和患者自付,商业保险作为“第二支付方”的作用尚未充分发挥。
针对当前创新*临床应用中的堵点难点,赵宏提出三点建议:
一是完善创新*处方补偿机制,允许收取用于*品储藏和监测的附加费用或试点收取*事专项服务费。
赵宏表示,在坚守“破除以*补医”医改核心方向的前提下,建议对部分国谈和商保创新*目录*品实行分类补偿。
在零加成基础上,推动国家医保局在《*学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》中增设“谈判/商保目录*品*事服务管理费”,用于覆盖冷链管理、输注观察、不良反应监测及*师、临床医师的劳务成本,建立“服务与价格匹配、成本与收益对等”的正向激励机制。
二是构建“医保+商保”多元协同支付体系,鼓励医院设立商保服务中心。
赵宏建议,借鉴天津医科大学肿瘤医院、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等先行经验,鼓励医院设立商保一站式服务中心,实现商业保险的“直赔”和“快赔”,打通医险服务壁垒,提高患者用*结算的便捷度。
同时,允许临床医生参与商业保险的核保、用*合理性评估及疗效判定等专业服务,其专业评估视为技术劳务,通过院内绩效分配获取合理报酬。在不增加基本医保负担的前提下充分调动医务人员推广创新*的积极性。
三是深化价格和考核机制改革,允许谈判*品实行一定范围的自主定价。
赵宏提出,应优化医保考核机制,对谈判*品等创新*费用实行医保额度单列管理,不纳入医疗机构年度医保总额控费、*占比等核心考核指标,从考核导向上消除医疗机构使用创新*的后顾之忧。实现医保支付标准深度保密,坚持患者医保待遇不降低的同时,允许医疗机构与*企签订协议约定零售价,实行医保支付标准与*品零售价分离管理。
同时,支持医疗机构和*企合作推出“创新服务包”等特色服务,将用*配套的基因检测、用*监测、全周期健康管理等服务纳入服务包范畴。在不增加患者负担的前提下,维护创新*企的全球价格体系,也让医疗机构获得合理补偿。(完)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