*师不在岗,处方*购买竟“一路绿灯”

  □ 本报记者 李雯

  □ 本报通讯员 刁志芳

  处方*,作为针对特定疾病、在医生指导下使用的“精准弹*”,其本身往往具有一定的*理活性或潜在副作用。正因如此,国家严格规定必须凭执业医师处方才能购买和使用,这并非为了设置购*门槛,而是为公众健康设立一道至关重要的“安全防火墙”。

  然而,当前在许多零售*店中普遍存在的驻店*师“虚岗”和“挂职”现象,使得这道防火墙形同虚设。这不仅扰乱了*品流通领域的正常监管秩序,也为消费者用*埋下了安全隐患。

  近日,河北省衡水市故城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未成年人盗窃案时,发现多名未成年人包括个别在校学生为寻求刺激,长期大量滥用“氢溴酸右美沙芬”单方制剂,服用后会产生精神错乱、兴奋、视幻觉等症状,易诱发暴力型犯罪或遭受侵害。

  为全面保障未成年人用*安全,杜绝未成年人滥用*物风险,故城县检察院联合县公安局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、县卫生健康局开展“右美沙芬”类易滥用*品专项整治行动,从源头上守护未成年人用*安全。

  “我想买两盒右美沙芬片。”检察人员以普通购*者身份试探性地询问。令人惊讶的是,*店的销售人员并未要求出示任何处方或身份证明,径直从柜台中取出*品,交易瞬间即可完成。当检察人员进一步咨询用*问题时,得到的却是驻店*师“有事**”不在岗的答复。

  检察官会同职能部门在更大范围调查中发现,辖区内绝大多数零售*店都存在类似情况。驻店*师长期“虚岗”“挂职”已成常态。本应作为安全用*“守门员”的*师,在关键时刻总是不见踪影。为规范*品经营秩序,保障居民用*安全,故城县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,就调查发现的问题,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,建议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存在问题的*店限期整改,并不定期进行复查。

  随着科技发展,电子处方系统本应为消费者带来便利,同时确保处方*的规范销售。然而检察机关调查发现,这套系统的使用极不规范:既无医师签字,也无医师复核,仅通过简单问答就能获得电子处方。这种“走过场”式的电子处方,不仅无法发挥其应有的监督作用,反而可能为用*安全埋下更大的隐患。

  检察官表示,根据*品管理法、《*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》等相关规定,配备驻店*师是取得《*品经营许可证》开办*店的基本条件。法律明确要求,执业医师不在岗时,必须挂牌告知消费者,并停止销售处方*和甲类非处方*。无论是实体驻店*师还是电子处方系统,其核心目的都是为了防止患者买错*、服错*。*师不仅仅是审方发*,还承担着*品质量管理、售后服务指导等重要职责,是保障群众安全用*不可或缺的关键角色。

  *品安全无小事,处方*更是关乎群众健康的关键环节。只有*店切实履行主体责任,监管部门强化监督执法,消费者增强安全用*意识,才能共同构建起坚固的*品安全防护网,让每一片*都能安全、有效地守护人民健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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